老人安則家庭安,家庭安則社會安。6月17日,最高檢公開發布6起打擊整治養老詐騙犯罪典型案例,揭示了當前投資養老產業、銷售收藏品、老年醫療等養老領域的詐騙陷阱。辦案檢察官現身以案釋法,快來get識別防范養老詐騙陷阱的小妙招,幫助老年人更好地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檢察官:“以投資養老產業為名集資詐騙”
【基本案情】
2012年底至2018年4月,曹某銘設立江蘇愛晚投資股份有限公司等系列公司(以下簡稱“愛晚系”公司),未經依法批準,向有養老服務需求的社會公眾尤其是老年人非法集資。“愛晚系”公司采取免費發放雞蛋、米、油等生活用品;組織參觀、試住養老社區;邀請影視明星廣告代言等誘使養老群體簽訂“居家服務合同”“藝術品交易合同”等,并許諾給付年化收益率為8%-36%的高額回報。曹某銘將集資款主要用于支付集資參與人的本息,支付高管高額薪酬、獎金及銷售團隊薪酬、提成,個人支配使用、揮霍消費等,少部分用于對外投資。至案發,曹某銘實際控制的“愛晚系”公司集資參與人造成本金損失46.98億余元。法院以集資詐騙罪判處曹某銘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檢察官:“以預定養老公寓床位為名向老年人非法集資”
【基本案情】
2013年1月至2018年3月,戴某平與魏某升等人設立的夕陽紅老年公寓等,組織營銷團隊,通過發放“投資養老”傳單、開展講座、組織聚餐等方式,宣傳其名下養老公寓等項目,推廣所謂“投資高回報+優惠享受養老服務”投資項目,即簽訂床位預定合同、繳納預定金能夠獲得年化7%-12%的利息,后期入住可享受優惠價格,吸引中老年人簽訂預定養老服務合同、繳納預定金。絕大部分集資款被戴某平個人任意支配使用,僅有744萬元用于養老公寓等日常經營活動,其余資金用于支付集資參與人本息、歸還所欠的民間債務和銀行貸款、銷售團隊提成以及個人揮霍使用至案發,造成本金損失9300萬余元。檢察機關起訴后,法院以集資詐騙罪判處戴某平等人有期徒刑十五年至二年八個月不等,并處罰金。
檢察官:“以親情關懷、溢價回購手段向老年人集資詐騙”
【基本案情】
2017年5月,許某燕冒用他人名義,注冊成立博某商貿有限公司,專門以“退休、有閑錢”的老年群體為對象,組織員工將低價購買的紀念幣、郵票等物品渲染成具有藝術價值、收藏價值的收藏品,誘騙老年群體購買并承諾一年后溢價20%回購。為騙取老年群體對公司的信任,許某燕等人虛假宣傳“公司總部位于北京、全國連鎖經營,產品合法合規”;免費分發雞蛋、洗衣液等生活用品;組織虛假“拍賣會”“交易會”;照顧老年人起居生活,甚至認“干親”等方式欺騙老年人。為防止老年人的家人發現,許某燕等人在銷售時將所謂“收藏品”裝入黑色袋子密封,以“防光防潮”“影響回購”等理由叮囑老人不得打開。案發時,許某燕僅向部分老年人返還本金及收益18萬余元,未兌付本金173萬余元。檢察機關起訴后,法院以集資詐騙罪判處許某燕有期徒刑七年六個月,并處罰金5萬元。
檢察官教你識別養老詐騙——非法集資
責編: 孫婷婷